大周宫城,乾阳宫。
自锦衣卫查获甄家藏匿家财之事,嘉昭帝让三法司就此事依律定罪。
三法司主官对此事各有论断,对量刑各抒己见,这也是刑律权衡常有之事,并不足为奇。
这日一早,嘉昭帝召大理寺卿韦观繇、刑部尚书陈茂舒、左都御史周显扬入宫专议此事。
原本这样一桩事情,寻常只让三法司按律磋商,最终上报皇帝签署即可。
嘉昭帝之所以郑重其事,召集三法司主官入宫商议,是想完全掌控此事走向,不因律法磋商而走偏。
金陵甄家对于嘉昭帝来说,不是简单的获罪犯官之事。
其背后牵扯火器私造谋逆,隐蔽四王八公旧势趋向,关系父子君王潜势此消彼长。
嘉昭帝更需要严办此案,对意图染指火器的谋逆势力,予以严厉打压威慑。
甄家之案已不止是甄应嘉一人罪责大小,而是嘉昭帝张大皇权,权衡掌控朝政的要紧筹码。
所以,针对甄家戴罪之身,私匿家银之事,三法司可以依刑律,但必须符合皇帝的预想和利益。
大理寺卿韦观繇说道:“圣上,甄应嘉在革职查办期间,不待朝廷有司依律判定,阴私藏匿家财。
此乃枉顾国法之行,必须予以惩戒。
原本圣上顾念甄家祖上之功,及甄老太妃遗泽,下旨查抄甄家七成家产,已对其家格外宽宥。
然甄应嘉不知感恩,再行狂悖之举,臣以为应对其加刑处置,查抄其全部家产,以为惩戒。”
韦观繇是中正严明之人,稽案断凶才是大理寺主责,他自然会不遗余力,但对判刑定罪一向偏于中庸。
虽然作为嘉昭帝的近臣,他知晓皇帝对甄家之案的深远筹谋。
但从大理寺稽案定凶出发,甄家之罪在于甄世文私造火枪,甄应嘉并没有参与其中。
甄应嘉作为甄家家主,甄世文的父亲,有治家无德、教养无方之罪,罢官抄家已足够予以惩戒。
至于他私藏家财,所为有悖律法,但并不算死罪,加重惩戒即可。
他作为大理寺首官,如果动辄刑罚于人生死,有失三法司首衙体统,那和推事院还有何区别。
韦观繇话音刚落,嘉昭帝不动声色,目光之中似若有所思。
刑部尚书陈茂舒说道:“启禀圣上,韦寺卿所言虽然公允,但刑律判罚需应时势。
江南乃士族豪门聚集之地,文教盛行,黎民富庶,人心多变,大户豪门奸恶不法,时有发生。
即便本朝开元以来,江南世家罪愆殒落,也并不鲜见。
金陵甄家乃江南豪门翘楚,在当地名望深入人心,言行举止为人关注,更为人潜移印证。
甄应嘉以朝廷戴罪之身,私匿家产,逃脱刑律,此等行径,流传市井,以为效仿。
以后但凡世家大户身犯罪愆,都如他这般藏匿私财,以图后路复起,朝廷律法森严,从何谈起。
一旦法弛惩弱,豪强失之敬畏,江南六州一府,从此将会愈发多事。
因此,臣以为甄应嘉私匿家产之事,必须严惩,只是抄没全部家产,难儆效尤,必须加罪专惩!”
……
嘉昭帝看向还未发言的左都御史周显扬,问道:“周爱卿有何谏言?”
周显扬听了皇帝问话,心中微微一凛。